


各類中大型工程或裝修

工程額由5百萬至1億不等

工程期由1年至3年不等
訂製保險內容
我們會根據您和業主或承建商訂製的合約內容,來訂製保險的保障範圍,包括 :
- Contractors All Risks (Section I – Material Damage) 第一部份 – 物料損毀保障
- Contractors All Risks (Section II- Third Party Liability) 第二部份 – 第三者責任保障
- Employees’ Compensation Insurance 勞工保險(僱員補償保障)
Contractors All Risks (Section I – Material Damage)
第一部份 – 物料損毀保障
物料損壞保險保障在建築、裝修、維修及其他工程施工期間因意外而引到財物損失或損壞。
適合第一部份的擴展條款
- Professional Fee Extension 工程專業費用的損失;
- Removal of Debris Extension 工程物料清理費用的損失;
- Testing and Commissioning Extension 測試及使用擴展條款;
- Designers’ Risk Extension 設計師風險擴展條款;
- Extra Charges Extension 加快費用擴展條款;
- Inland Transit Extension 內陸運輸擴展條款;
- Off-site Storage Extension 工地外儲存財物擴展條款。
Contractors All Risks (Section II- Third Party Liability)
第二部份 – 第三者責任保障
保障主承判商和分判商等在工地進行工程時因意外及疏忽而引致的第三者法律責任,我們可以根據工程合約要來製定最高賠償限額。
適合第二部份的擴展條款
- Extension of Cover for Principal’s Property 委託人財物保障;
- Vibration, Removal or Weakening of Support 震動或缺乏支撐保障;
- Cross Liability Clause 交互責任保障;
- Extend cover use of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UAS) 使用無人飛機責任保障;
- Extend cover for Principal Employee as Visitors 受聘之工程探訪者的賠償責任。
Employees’ Compensation
勞工保險(僱員補償保障)
保障範圍包括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所訂定及民事法所裁定的僱主給予僱員因工傷亡之賠償,單一事故之最高賠償額為港幣 $200,000,000。
保障包括僱主須對僱員因工及在工作期間受傷/亡負上的責任 :
- 適用於所有僱傭合約;
- 是不論過失的賠償。
保障包括疏忽責任 – 意外是由於僱主並無提供:
- 適當的工作場地 (例如 : 地面濕滑而無警告牌) ;
- 適當的工具及機器 (例如 : 無提供足夠照明工具) ;
- 適當的工作程式 (例如 : 不足夠人手) ;
- 適當的僱員 (例如 : 員工缺乏訓練)。
包障包括僱主在以下條例下的責任:
在沒有指示下所作的禁止行為亦予保障, 如果該行為是為了僱主的行業或業務而作的 :
- 員工以乘客身分乘用由僱主安排的非公共交通工具往來工作地點途中 ;
- 因工作關係, 正在駕駛或操作由僱主安排或提供的交通工具, 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的直接途中 ;
- 在 8 號或以上颱風或紅色/黑色暴雨期間, 在員工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結束後4小時內採用直接路徑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的直接途中 ;
- 推定(presumption), 在無確實相反證據下, 在工作期間遭遇的意外, 亦是受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