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small

29 9 月 2024
勞工保險
別讓公司陷入困境:不買勞工保險的後果與代價!(附真實案例)

勞工保險主要是為了保障在工作期間發生事故的員工,根據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作出賠償。所有僱主都必須為每位受僱的員工辦理勞工保險,以保障其基本權益。在香港,勞工保險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措施,僱主根據法律要求必須為員工購買勞工保險。然而有些僱主鋌而走險選擇不購買勞工保險,但這樣做會帶來一系列的負面後果。本文將探討不購買勞工保險的後果,並通過真實案例分析加以說明。

deco
 

引言

在香港,勞工保險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措施,僱主根據法律要求必須為員工購買勞工保險。然而有些僱主鋌而走險選擇不購買勞工保險,但這樣做會帶來一系列的負面後果。本文將探討不購買勞工保險的後果,並通過真實案例分析加以說明。

 

勞工保險簡介

 

勞工保險主要是為了保障在工作期間發生事故的員工,根據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作出賠償。所有僱主都必須為每位受僱的員工辦理勞工保險,以保障其基本權益。

 

1. 勞工保險的範圍

保障範圍包括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所訂定及民事法所裁定的僱主給予僱員因工傷亡之賠償。

保障僱員因工傷意外而引致的:-

  • 按期付款的賠償
  • 喪失工作能力的賠償
  • 醫療費用的賠償
  • 普通法及律師費用的賠償
  • 死亡賠償等

 

2 法律要求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強制僱主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

 

 

不買勞工保險的後果

 

1. 法律責任

如果僱主選擇不購買勞工保險,可能會面臨以下法律後果:

  • 罰款: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沒有為員工買勞保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2年。
  • 民事訴訟:受傷的員工可以向僱主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若僱主無法提供保險保障,其賠償責任將更加嚴重。

 

2. 財務風險

若因工作事故導致員工受傷,僱主須自行承擔所有相關的醫療費用及賠償金。這些費用可能對小型企業造成沉重的財務壓力。

 

3. 企業形象受損

不為員工提供勞工保險可能會導致企業形象受損,員工的士氣和忠誠度降低,從而影響整體的生產效率。

 

4. 僱主的責任擴大

若發生工傷事故,僱主還要面對額外的法律責任,包括支付法律費用和其他相關支出,這對於不少小企業來說是難以承擔的負擔。

 

真實案例分析

 

棚業工程公司被判監禁及罰款

 

1. 案情概述

一名從事棚業工程的東主因未為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而被勞工處檢控。該東主在大埔的一個住宅大廈工程中,聘請的搭棚工人在作業時不慎墮下,導致致命事故。經調查,東主未遵守《僱員補償條例》及《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要求,結果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兩星期(緩刑十八個月)及罰款五千元。另外,他的總承判商也被判罰款七萬二千元。

 

2. 法律後果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東主因違法行為面臨最高可達十萬元的罰款及兩年的監禁。同時,由於未能確保工作環境安全,還面臨額外的高額罰款和法律風險。

 

另一方面,僱主需要負擔個案的補償

  • 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假設已故僱員的年齡 40歲以下,補償金額是96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補償金額 = 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X 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

  • 按期付款 –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
  • 醫療費用賠償
  • 在普通法下的補償(包括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的損失 (PSLA)、收入及將來工作能力的損失和特別賠償 (Special Damages,即醫療費、補品費、交通費等)等等)

 

3. 結論

此案例顯示,未能遵守勞工法規不僅給予僱員帶來直接風險,也使僱主面臨法律後果和財務損失。強化對勞工法律的遵循,對於保護僱員及企業的長期利益至關重要。

 

 

 

 

 

棚業工程被判罰款

 

在一次發生於2021年的工地事故中,一名棚工在進行高空作業時不幸墮落,導致死亡。隨後,勞工處對承建商及棚業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檢控,因其未能遵守《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及《僱員補償條例》,最終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共計十萬六千元。

 

1. 法律後果

根據相關規定,承建商違反職安健法例,面臨最高可達五十萬元的罰款及一年監禁。未為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則可被罰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另一方面,僱主需要負擔致命個案的補償

  • 致命個案的補償

假設已故僱員的年齡 40歲以下,補償金額是84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 殯殮費和醫護費 – 最高費用的數額以94,690元為限
  • 在普通法下的補償(包括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的損失 (PSLA)、收入及將來工作能力的損失和特別賠償 (Special Damages,即醫療費、補品費、交通費等)等等)

 

2. 結論

此案例強調了保障工人安全的重要性及法規的必要性。承建商和僱主必須遵循法律,以免面對嚴重的法律後果和財務損失。加強安全措施及投保工傷補償保險,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對工人基本權益的尊重。

 

 

聯亞XX有限公司因違法被罰

 

1. 案情概述

聯亞XX有限公司,由於未為其九名僱員投購法定的工傷補償保險,被勞工處提出檢控。最終,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一萬元。

 

2. 法律後果

根據該條例,未投保的僱主可被判罰高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此案件罰款較低,顯示仍在未來若再犯可面臨更嚴重的後果。

 

 

清拆承判商因違法被判社會服務令

 

一名清拆承判商的東主因違反《僱員補償條例》,未為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於2023年3月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2000元。

 

法律後果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僱主未依法投保,可能需面對最高十萬元罰款及兩年監禁。此案的判決雖然較輕,但仍應引起業界警覺。

 

 

運輸公司經營者因未投保被判監禁

 

一名工人在操作貨車尾板時發生事故,最終不幸身亡,運輸公司的經營者因未為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於2023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六個月。這是因違反《僱員補償條例》而被判監的案件。

 

法律後果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僱主未依法投保,可面臨最高十萬元罰款及兩年監禁。該經營者接受的六個月監禁,顯示出法律對於嚴重違法行為的堅決態度。

 

另一方面,僱主需要負擔致命個案的補償

 

1. 致命個案的補償

假設已故僱員的年齡 40歲以,補償金額是84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假設收入每月是3萬,賠償金額是250萬元左右)

2. 殯殮費和醫護費

最高費用的數額以94,690元為限

3. 在普通法下的補償(包括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的損失 (PSLA)、收入及將來工作能力的損失和特別賠償 (Special Damages,即醫療費、補品費、交通費等)等等)

 

結論

 

本事件凸顯了遵守《僱員補償條例》的重要性。所有僱主需負責任地為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並承擔因工受傷的賠償責任。這不僅是法律要求,也是對僱員基本權益的保護。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