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舉了4個案例如何計算工程保險中的自負額
案例1 – 假設保單上的自付額為
中文描述:每宗意外事故為10,000港元。
英文描述:HK$10,000 each and every loss
如因工程的失誤或疏忽第三者向投保人索償10萬港元,這樣投保人便需自付1萬港元,其餘9萬港元便由保險公司賠付。
案例2 – 假設保單上的自付額為
中文描述:每宗意外20,000港元或10%損失總額 (以較高者為準)。
英文描述:HK$20,000 or 10% of loss, whichever is the greater
如因工程的失誤或疏忽第三者向投保人索償5萬港元,根據以上的自付額條款,自付額為2萬港元或10%損失總額,以較高者為準。若以10%損失總額計算,自負額是5千港元,因此需使用較高一方的自付額,即2萬港元計算。
因此,投保人便需自付2萬港元,其餘3萬港元便由保險公司賠付。
案例3 – 假設保單上的自付額為
中文描述:每宗意外30,000港元或10%損失總額 (以較高者為準)。
英文描述:HK$30,000 or 10% of loss, whichever is the greater
如因工程的失誤或疏忽而引致第三者向投保人索償50萬港元,根據以上的自付額條款,自付額為3萬港元或10%損失總額,以較高者為準。若以10%損失總額計算,自負額是5萬港元,比3萬港元自付額為高,因此需使用較高一方的自付額,即5萬港元計算。
因此,投保人便需自付5萬港元,其餘45萬港元便由保險公司賠付。
案例4 – 假設保單上的自付額為
中文描述:每宗意外20,000港元或30%損失總額 (以較高者為準)。
英文描述:HK$20,000 or 30% of loss, whichever is the greater
同樣如因工程的失誤或疏忽而引致第三者向投保人索償50萬港元,根據以上的自付額條款,自付額為2萬港元或30%損失總額,以較高者為準。若以30%損失總額計算,自負額是15萬港元,比2萬港元自付額為高,因此需使用較高一方的自付額,即15萬港元計算。
因此,投保人便需自付15萬港元,其餘35萬港元便由保險公司賠付。
總結分析
案例1比較簡單理解,保險公司設定了固定的自付額費用,如超出該自付金額便由保險公司賠付。如總賠償金額低於自付額,便由投保人自行承擔。
而案例2較為複雜,因自負額有兩個,一個是固定的自付金額,另一個是按總賠償額某百分比來計算自付金額,兩者中使用其中一方最高的金額來計算自付額。因此在案例2中,2萬元的自付金額較使用10%計算的自付額為高,因為保險公司便會使用2萬元作自付金額,相反亦然。
在案例3和4中,我們使用兩個不同金額的自付額作比較。如賠償金額只有4萬元,在案例3中保險公司只需賠付1萬元,而案例4中保險公司需賠償2萬元。這可以看出如索賠的金額不高,案例4中的自負額對投保人較為有利。如圖5所示。
但如果像案例中索償金額是50萬元,這樣自負額就需要看損失總額的百分比來計算。在案例3和4中可以看出,兩者的自負額可以相差10萬元,對投保人來說可以是相當大的自付額。因此,在遇上比較大的索償金額的時候,釐訂百分比的自負額比固定的自付金額更為重要。
最後,不同保險公司會根據不同的自負額來釐訂保費,保費平宜自付額相對較高,保費較貴自付額相對較低。投保人應根據自己能承受風險的程度,來決定選擇那一種的保險方案。
以上內容只作參考之用,有關承保範圍及自付額之條款及細則和不受保項目,概以保單所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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